农业农村部公告:新农药登记试验由审批改为备案

10月16日,农业农村部发布有关新农药登记审批工作的公告,具体信息如下: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》(国发〔2020〕13号),取消新农药登记试验审批,改为备案。依据《农药管理条例》《农药登记管理办法》《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农药登记试验应当报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。为规范农药(包括新农药及非新农药)登记试验备案管理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