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化新网讯 近日,浙江省生态环境厅、省经信厅和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“五水共治”(河长制)办公室联合印发《浙江省全面推进工业园区(工业集聚区)“污水零直排区”建设实施方案(2020-2022年)》(下称《方案》),要求到2020年底前,省级及以上园区基本完成建设。
2018年以来,浙江已累计完成300余个工业园区“污水零直排区”建设。《方案》要求各类经济开发区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、保税区、出口加工区、产业集聚区、工业集中区等各类工业园区均纳入“污水零直排区”建设。